在南宁市从事餐饮服务、食品流通、食品生产等相关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安全条例》的规定,应当配备专职或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员。持有“食品安全管理员证”是相关人员上岗的必备条件之一。以下是关于在南宁考取该证书的实用指南。

南宁市食品安全管理员的培训考核工作,主要由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监督和指导。具体培训与考试事务通常由市场监管局备案认可的第三方培训机构或行业协会(如广西食品安全协会、南宁市餐饮行业协会等)组织实施。考生务必确认培训机构具备相应备案资质。
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具有高中或中专及以上学历。
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疾病。
本人未因食品安全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
具体条件可能随政策微调,报名前建议向培训机构或市场监管部门核实。
南宁市暂未设立统一的官方网站进行个人直接报考。常规报名流程如下:
选择备案机构:查询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或向辖区市场监管局咨询,获取当期备案的培训机构名单。
提交报名材料:联系选定机构,通常需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明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照片及《食品安全管理员培训考核报名表》。
参加培训:报名后,按机构安排参加规定学时的培训,内容涵盖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标准、风险管控、事故处置等。
参加考试:培训结束后,由培训机构统一组织考试。考试地点一般设在培训机构的教学场所或指定的考试点。
考试形式:一般采用线下或线上计算机考试,以闭卷为主。
考试内容:主要依据《食品安全管理员培训考核大纲》,包括:
法律法规:《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广西食品安全条例》等。
专业知识:食品污染与危害、食品安全标准、加工过程控制、场所设备管理、清洗消毒、贮存要求等。
管理实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建立、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进货查验记录、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追溯体系建设等。
合格标准:通常为满分100分,60分或以上为合格,但具体标准以当期考试通知为准。
考试合格后,一般由培训机构统一将成绩报备至市场监管部门,审核通过后,由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或由其授权的机构颁发《食品安全管理员培训考核合格证明》(即常说的“食品安全管理员证”)。该证书在南宁市范围内有效,有效期通常为三年。到期前需参加继续培训并考核合格,方可换发新证。
重要提醒:
整个过程中,除培训考核费(费用由备案机构按标准收取并公示)外,无其他额外“包过费”、“加急费”等名目费用,请警惕不实宣传。
政策可能调整,最准确的信息请直接咨询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可拨打其公开电话或前往各辖区局窗口咨询)。